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郑州地方高校技术技能名师工作室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日期:2021-05-01  作者: 来源:  浏览量:42

各地方高校:

为加快我市地方高等院校师资队伍建设步伐,培养造就一批技术技能名师,带动“双师型”中青年骨干教师专业成长,经研究,决定自2015年起实施技术技能名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现将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积极参与项目建设工作。

                    2015年5月5日

 

郑州地方高校技术技能名师工作室建设实施意见

为加快应用型本科和高职高专院校师资队伍建设步伐,培养造就一批我市地方高校技术技能名师,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辐射带动“双师型”中青年骨干教师专业成长,根据《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及《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郑政〔2012〕265号)等精神,决定在我市地方高校启动实施技术技能名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名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 为指导,以提高地方高校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为宗旨,以促进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为目标,以提升专业内涵建设为突破口,以创新教师专业发展平台建设为载体,鼓励支持中青年骨干教师积极参与,大力促进高校“双师型”教师成长。通过名师工作室建设,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形成一批以名师为核心的高层次教学团队和专家型教师群体,形成一批技术技能积累与创新中心,为加快构建我市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做出积极贡献。 

二、建设目标

力争通过5年两个批次,评选认定、支持建设20个技术技能名师工作室,基本涵盖我市地方主导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在专业教学和人才培养方面作用发挥明显,效果突出,成为优质师资培育中心、技能竞赛指导中心、产教一线科研中心、专业建设智囊和对外服务中心,打造省内有影响的地方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品牌。

(一)培育优秀教师团队。以名师为核心,以中青年教师和企业一线公认技术能手为骨干,以校为主,校企结合,以“双师型”师资为目标,以提升专业教师动手实践能力为重点,充分发挥名师和企业技术能手传帮带作用,着力增强名师工作室中青年骨干教师实操技能,提高实践教学水平,有效解决理实一体化问题,促进中青年教师快速成长,形成结构合理、梯次有序、理论知识扎实、技术技能过硬的优秀教师团队。

(二)助力专业内涵建设。指导实践教学,开展教学成果评价展示,改革学业考核评价机制。准确把握产业发展人才供求变化趋势,发挥专业优势,适时提出本专业发展调整思路和方法路径建议,紧跟技术进步,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优化人才培养方案。适度超前研究专业发展方向、课程体系及实习实训场所建设规划,成为专业发展的智囊团。

(三)服务职业技能竞赛。细致研究国家、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指标体系,以名师工作室为依托,强化指导队伍建设,优化技能训练方法,着力培养技术技能过硬的优秀选手和优秀指导教师。深入研究我市产业技术发展进步及人才需求状况,探索地方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办法,积极参与打造具有一定影响和特色的地方赛事,搭建相互学习交流平台。

(四)注重产教一线科研。坚持需求导向,以问题研究为突破口,面向生产、教学、服务一线,发挥名师工作室成员协同优势,积极开展应用性研究,帮助企业进行技术攻关、工艺改进及研发活动,改善生产经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优化实习实训设计及评价体系,形成一大批贴近生产企业、贴近教学实践、目标明确、效果明显的专项成果,推动名师工作室整体科研水平不断提高。

(五)拓展对外服务范围。强化服务意识,积极挖掘名师工作室服务功能,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加大对学生专业社团建设和学生创业实践指导力度。发挥辐射功能,开展校际教师研修服务。参与社区共建,提供信息咨询、技术指导等便民服务,增强高校与社区紧密度,优化高校发展周边生态,提升社区品质。

三、申报条件

(一)工作条件

申报学校需为名师工作室提供专门工作用房,装配电脑、电话、互联网、桌椅、打印机等办公家具和设施,同时提供名师工作室成员集中学习交流、课题研讨的会议室和产品研发、技术攻关的配套适用的实验场所和操作设备。

(二)人员构成条件

名师工作室设主持人1名,成员8—10名,实行主持人负责制。其中,学校“双师型”骨干教师(或者培养对象)6—8人,企业生产一线技术能手1—2人。

(三)主持人条件

1.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民办院校不超过55周岁),条件特别优秀且身体健康者,可放宽至55周岁(民办院校可放宽至60周岁,且应与所在院校签订3年以上规范聘用合同)。

2.本人为“双师型”教师,了解国家职业教育发展改革政策,重视专业学习提升,关注专业应用技术发展,熟悉专业新的理论知识、新的技术工艺、新的设备器件和新的企业生产标准规范,实践经验丰富。

3.专业教育理念先进,有较强教材及课程建设能力,胜任项目引领型、技术引领型及其他理实一体型课程教学,突出学生专业技能素质培养,重视贯穿职业道德、创新精神、协作意识等核心职业素养教育,教学效果评价好。

4.具有较强教学科研、实践实训指导和生产科研能力,具备下列条件不少于五项。同时,(1)—(6)项至少具备两项,(7)—(10)项至少具备一项,(11)—(12)项至少具备一项:

1)公开发表过四篇以上专业或教研论文,其中专业论文不少于两篇且为核心期刊。

2)主持过一门以上国家级、省级或者两门以上市级精品资源共享课。

3)开发并主讲过两门以上专业课程,指导过实践教学、毕业设计。

4)获得两次校级以上教学质量优秀奖励。

5)本人获得省级(省教育厅组织)以上专业技术大赛一等奖以上。

6)指导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大赛,获国赛二等奖一人次或者三等奖两人次以上,获省赛一等奖一人次或者二等奖三人次以上。

7)不少于2年(可累计)企业工作经历,具有丰富实践经验。 

8)主持完成两项校内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工程。

9)在校企合作育人工作中,主持承担专业实训课程编写、实训方案制定、督导和评价工作,成绩突出。

10)带徒指导本专业青年骨干教师不少于3人次,促其“双师”素质提升,并获得相应资格证书。

11)获得过一项国家发明专利或者两项以上其他专利。 

12)主持过省级及以上应用技术研究并形成成果,或者主持过地方企业专项技术攻关及工艺改进,达到同行业中先进水平,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成员条件

1.学校教师

1)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注重学习,专业理论扎实,教学业务熟练,具有较强团队协作精神。

3)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校级以上骨干教师,或在专业教学岗位上从教5年以上。

4)具有一定教科研能力,主持或参与过学校、市级及以上专业课题研究并形成成果,近五年内有两篇以上公开发表并有一定学术研究或生产实用价值的论文。

5)积极参加企业实践,参与产品研发和技术改造,能有效指导专业实训和顶岗实习。

2.企业人员

1)熟悉企业文化和规章制度,了解生产技术和工艺流程,组织协调能力强的优秀中层管理人员。

2)生产一线优秀技术人员,熟悉生产规程和技术管理标准,专业技能过硬,有较强表达沟通能力,能够指导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师企业实践,具有一定的技术研发和攻关能力,能够对工作室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技术服务和合理化建议。

四、申报评审办法

(一)申报要求

1.地方高校可以单独申报,也可以与其他地方高校、合作企业联合申报。

2.申报专业方向应围绕我市产业发展规划所列主导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符合区域产业发展需求。

3.每校申报数量不超过2个(含联合申报),且为不同专业。

(二)申报程序

1.申报院校组织本校专家委员会或者专业委员会人员或联合院校和企业,对《申报书》及证明材料进行把关审核,出具意见,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2.申报院校提出名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请,呈报《郑州地方高校技术技能名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书》(一式八份)(见附件),同时提供已经审核的申报条件及《申报书》所涉证明材料。与地方高校联合申报的,需提供合作院校意向书;与企业联合申报的,需提供校企合作协议书和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企业签章)。

特别提示:上述材料均需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所有呈报纸质材料须胶装成册,《申报书》单独装订,证明材料及其他辅助材料归类合并装订,提供材料目录,标示页码。《申报书》须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3.市教育局接受申请,对呈报材料进行审核登记,告知审核意见。

(三)评审步骤

1.呈报材料书面评审。

2.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现场答辩。

3.实地评审,包括现场查看、座谈等。

五、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郑州地方高校技术技能名师工作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名师工作室日常建设管理及考核评价工作。经评审认定、列入建设项目的名师工作室所在地方高校,也要成立相应工作组织,加强对名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支持和指导,为名师工作室建设及作用发挥创造良好环境,提高便利条件。

(二)规范经费管理

设立郑州地方高校技术技能名师工作室建设专项经费,每个工作室给予10万元经费支持,所属学校应1:1配套,由名师工作室所属学校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室主持人按照规定用途规范使用。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开支、图书资料购置、业务培训、课题研究、项目研发等。市教育局将组织专门检查、审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三)强化监督考核

名师工作室要建立健全日常管理规范和激励考评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制定三年工作总目标和年度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档案。市教育局技术技能名师工作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工作室目标达成度进行定期考核和年度考评。

(四)实行奖惩措施

对工作应付、管理涣散、成效不明显、综合评议差的,将取消名师工作室称号,停止资金支持,并予以通报。对工作努力、管理规范、作用发挥好、群众评价高的,将给予适当奖励,并通报表扬。

三年届满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获优秀等次者将予以表彰奖励,对不合格者,将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