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暑期青年教师专业实践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7-05 作者: 来源: 浏览量:6
各单位:
为有效提升青年教师专业实践能力与实践教学水平,推进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根据《青年教师专业实践工作管理规定》(人字〔2021〕22 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2年暑期青年教师专业实践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45岁以下承担我校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
二、实施时间
2022年8月1日-8月28日
三、实施项目和实施内容
参照郑州工商学院《青年教师专业实践工作管理规定》(人字〔2021〕22号)文件相关要求。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报送
1.个人申请。教师本人填写《郑州工商学院教师专业实践申请表》(见附件1),向所在院部提出申请。
2.资格审核。个人申请经所在院部审核后,院部负责填写《郑州工商学院2022年暑期教师专业实践人员汇总表》(见附件3),并于2022年7月15日前将汇总表发送至教师发展中心司青青OA邮箱,同时将由学院盖章的汇总表纸质表连同《郑州工商学院教师专业实践申请表》纸质表交至行政楼106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
3.考核实施。教师参加专业实践后,需在9月1日前向所在院部提交《郑州工商学院教师专业实践鉴定表》(见附件2)及成果材料(见附件4),由教学院部组织考核并给予考核结论,教学院部于9月5日前将以上纸质材料交至行政楼106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验收合格者的材料归档至教师个人业务档案。
日常管理、成果要求、期间待遇等按照《青年教师专业实践工作管理规定》(人字〔2021〕22号)相关要求执行。
联系人:方昉 联系电话:0371-85303021
附件1 郑州工商学院教师专业实践申请表.doc
附件2 郑州工商学院教师专业实践鉴定表.doc
附件3 郑州工商学院2022年专业实践汇总表.xls
附件4 青年教师实践成果材料格式模板.docx
附件5 郑州工商学院关于印发《青年教师专业实践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人字〔2021〕22号).pdf
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