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专业带头人选拔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8-31  作者: 来源:人事处  浏览量:19

各单位:

根据《郑州工商学院专业带头人选拔与管理办法》(人字〔2022〕21号)文件规定,我校拟开展专业带头人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专业带头人的选拔必须以学校发展规划中的专业设置为依据。原则上每个专业设置专业带头人 1 名。

专业带头人的评选范围原则上应为学校在职的教学和科研人员。申请人是所在专业的团队成员,原则上不能跨专业申请。

二、任职要求

任职要求详见《郑州工商学院专业带头人选拔与管理办法》(人字〔2022〕21号)(附件1)。

三、评选程序

专业带头人采取个人申报、学院推荐、人事处初审、教学委员会、校长办公会审批、学校聘任的方式产生。

(一)个人申报及学院推荐:凡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个人,填写《郑州工商学院专业带头人申报表》(附件2),申报表命名为“学院+专业带头人申报表+专业+姓名”于9月2日前交所在院(部)审核。

(二)教学院(部)对申请人所提供材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推荐意见,填写《郑州工商学院专业带头人推荐人员汇总表》(附件3),加盖公章后,连同《郑州工商学院专业带头人申报表》纸质材料与电子版(压缩包文件按“院部+专业带头人申报材料”)于9月5日前将纸质材料报人事处,电子版材料发至人事处张君OA邮箱。

(三)初审:人事处根据申报要求,于9月9日前对教学院(部)推荐的人选材料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名单及有关材料报校教学委员会。

(四)评审:9月13日前,校教学委员会根据名额和申请人工作业绩情况对人事处报送的初审合格人员材料进行评审,提出拟聘任的人员名单。

(五)审批与聘任:9月16日前,校长办公会对校教学委员会提出的拟聘任名单研究确定聘任人选。对审批通过的专业带头人自2022-2023学年起正式聘任,每届聘期一般为两年。

联系人:张君  联系电话:0371-85303021

附件1:人字〔2022〕21号 关于印发《郑州工商学院专业带头人选拔与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郑州工商学院专业带头人申报表.docx

附件3:郑州工商学院专业带头人推荐人员汇总表.xlsx

人事处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