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暑期青年教师专业实践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9-14 作者: 来源: 浏览量:7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青年教师专业实践工作管理规定》(人字〔2021〕22号)文件规定,现将开展2022年暑期青年教师专业实践成果鉴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
申请参加暑期专业实践的教师
二、申报要求
参见《青年教师专业实践工作管理规定》(人字〔2021〕22号)及《关于开展2022年暑期青年教师专业实践工作的通知》(https://www.ztbu.edu.cn/rsc/26129.html)要求;
三、材料报送
1.个人申请。教师将《郑州工商学院教师专业实践鉴定表》、《青年教师专业实践成果材料》各一份按照规定格式提交所在教学院部(个人成果材料需附工作现场不同场景照片2-3张,每张照片含50字左右文字描述,置于成果材料正文前方)。
2.院部初审。由教学院部组织考核并给予考核结论,教学院部于9月19日前将以上纸质材料交至行政楼106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电子版以“院部+暑期实践材料”发至教师发展中心司青青OA邮箱。
四、注意事项
1.青年教师专业实践是提升教师教学水平的有效途径,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有力措施,各单位应贯彻落实青年教师专业实践成果鉴定工作,积极组织,认真考核。
2.申报人员须对本人填报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将不予认定。
联系人:司青青 联系电话:0371-85303021
人字〔2021〕22号_郑州工商学院关于印发《青年教师专业实践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pdf
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