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双师型”教师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3-24 作者: 来源:人事处 浏览量:40
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根据《郑州工商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教师〔2023〕1号)文件规定,为提高我校教师专业实践应用能力和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水平,造就一支教学水平高、实践能力强的“双师型”师资队伍,现就2023年“双师型”教师申报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详见《郑州工商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教师〔2023〕1号)(附件1)。
二、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符合“双师型”教师认定条件者填写《郑州工商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合并为一人一个PDF文档,以“部门+姓名”形式命名),于4月3日前交所在院(部)审核。
2.教学院(部)初审。教学院(部)对申请人的申请表及提交的支撑材料进行初审,4月6日前以院(部)为单位将申报者个人材料及《郑州工商学院“双师型”教师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3)报教师发展中心,同时电子版(文件夹以院部命名)压缩包发至教师发展中心OA邮箱。
3.审核认定。4月11日前,学校“双师型”教师评审认定领导小组组织人事处、科研处、教师发展中心等部门对院(部)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认定。
4.审批公布。完成审核认定后公示并发文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1 教师〔2023〕1号_郑州工商学院关于印发《“双师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