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提高教师专业实践应用能力和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水平,造就一支教学水平高、实践能力强的“双师双能型”师资队伍,现开展“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分级分档认定工作。
一、申报范围
1.2022、2023年已申报并认定为“双师双能型”教师者,根据修订后的分级别类型,提供最新申报材料,重新审核定级。
2.2022、2023年未参加申报或申报未审核通过者,亦可参加本次申报定级。
二、认定条件
详见关于修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师〔2023〕1号)(附件1)。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条件者填写《郑州工商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合并为一人一个PDF文档,以“部门+姓名”形式命名),于7月4日前交所在院(部)审核。
2.教学院(部)初审。教学院(部)对申请人的申请表及提交的支撑材料进行初审,7月6日前以院(部)为单位将纸质版《郑州工商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申请表》(附件2)及《郑州工商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3)报教师发展中心,同时电子版(认定申请表按照院部+教师姓名以PDF格式上报,汇总表以EXCEL格式上报)压缩发至教师发展中心公共OA邮箱。
3.审核认定。7月12日前,学校“双师双能型”教师评审认定领导小组组织人事处、科研处、教师发展中心等部门对院(部)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认定。
4.审批公布。完成审核认定后公示并发文公布。
四、注意事项
1. 申报人应按照《郑州工商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中的条件,在A、B、C三档级别中,按照就高原则,仅选择最符合自身条件的一个级别,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符合A档条件的同时且符合B、C档条件的,应只提交A档的证明材料)。
2. 如申请人只符合“近五年有一年以上企事业单位一线从事与从教专业相关的实际工作经历”,且在前两次认定工作中已经上报过纸质版证明材料,本次将不需要重复提交纸质版证明材料,只提交电子版材料即可。
特此通知。
附件1 教师〔2023〕1号 关于修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3 郑州工商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申报人员汇总表.xls
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