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产科教融合教师创新实践流动站中期检查的通知
日期:2024-10-22  作者: 来源:  浏览量:0

各相关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专业教师岗位实践平台建设,加深教师参与产科教融合,健全协同培养机制,根据《关于开展首批产科教融合教师创新实践流动站创建工作的通知》(校人〔2023〕21号)要求,学校决定对2023年度立项的5个校级产科教融合教师创新实践流动站(附件1)开展中期检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的内容包含流动站建设进展情况,目前的研究展、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二、检查要求

1.站内自查。各流动站应根据立项以来的建设实际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及总结工作。成果须为流动站负责人或其参与站内实践教师所取得,成果取得时间范围为2023年8月-2024年10月。

2.PPT汇报。每个流动站负责人进行PPT现场汇报,时长不超过5分钟。学校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汇报时间另行通知。

3.评价结果。评价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类。结论为“不合格”的情形主要包括:依托单位发生重大环保、安全、质量事故,有失信、招投标违法行为以及存在涉税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偏离流动站总体目标和预期成果的;中期建设任务明显偏弱或建设任务完成度不到50%的;报送信息严重失真,影响恶劣的。

4.整改要求。结论为“不合格”的流动站,限期整改。限期改进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将取消其验收资格。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材料提交要求

《产科教融合教师创新实践流动站中期检查表》(附件2)、《产科教融合教师创新实践流动站中期检查报告》(附件3)一式五份。

(二)报送时间要求

请流动站负责人于2024年10月31日之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同步将上述电子材料发送至教师发展中心OA邮箱,文件命名方式为“XX专业产科教融合教师创新实践流动站中期考核材料”。

联系人:孙光亚,联系电话:85303062

 

附件:icon_pdf.gif附件1 2023年产科教融合教师创新实践流动站名单.pdf

附件2.产科教融合教师创新实践流动站建设中期检查表(XX专业).xlsx

附件3.产科教融合教师创新实践流动站中期检查报告.docx

 

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