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暑假青年教师专业实践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6-26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775

各教学单位:

为有效提升青年教师实践创新能力与教学水平,推进产科教融合协同育人,加强“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根据《“育人育才青年教师培训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6年)》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6年暑假青年教师专业实践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45岁以下承担我校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

二、实施时间

2026年7月7日-8月7日或8月1日-8月31日,两个时间段选择1个。

三、实施项目和实施内容

参照郑州工商学院《青年教师专业实践工作管理规定》(人字〔2021〕22号)文件相关要求。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报送

1.个人申请。教师本人填写《郑州工商学院2026年暑期教师专业实践人员汇总表》(附件2)《郑州工商学院教师专业实践申请表》(附件1,可在下学期开学后按通知提交),向所在院部提出申请。

2.资格审核。个人申请经所在院部审核后,院部负责汇总《郑州工商学院2026年暑期教师专业实践人员汇总表》(附件2),于2026年7月3日前将汇总表发送至教师发展中心OA邮箱,提交后申报信息不接受二次修改。资格审核结果将于7月5日前反馈,通过审核的教师可按申报单位开展实践。纸质版《郑州工商学院教师专业实践申请表》(附件1)与《郑州工商学院2026年暑期教师专业实践人员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于下学期开学一周内交至行政楼401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

3.考核要求。日常管理、期间待遇等按照《青年教师专业实践工作管理规定》(人字〔2021〕22号)相关要求执行。教师参加专业实践后,向所在院部提交《郑州工商学院教师专业实践鉴定表》(附件3)及成果材料(附件4),成果材料要求附教师工作现场不同场景照片2—3张,每张照片含50字左右文字描述。教学院部组织考核并给予考核结论,下学期开学两周内将以上纸质材料交至行政楼401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验收合格者的材料归档至教师个人业务档案。

五、工作要求

1.严格审核把关。各教学单位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教师申报的实习单位、实践内容、在岗时间等信息进行全面审核与总体把控,确保实践单位与教师专业方向匹配、实践内容与教学科研需求相符,并统筹做好本单位实践安排。申报信息须真实准确,严禁谎报、虚报,一经查实不予认定,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2.强化过程督导。各教学单位要加强指导和检查,建立日常沟通反馈机制,及时了解教师实践动态,协调解决实践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实践期间,教师发展中心将联合相关部门以不定期实地抽查、电话查访等方式开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员工手册》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注重实践实效。教师应将专业实践与教育教学改革、实习实训、毕业论文指导、社会服务等有机结合,有条件的可挂职锻炼,深入企业生产和管理一线,切实推进产学研融合。

4.做好总结汇报。实践结束后,教师须提交鉴定表及成果材料(含过程性实证材料),未按要求提交者不予认定。各院部应组织汇报会,由参训教师汇报实践经历、成果与心得,汇报会结束后,按不低于参训教师总数的一定比例择优推荐参加校级汇报,具体比例另行通知。

附件1:郑州工商学院教师专业实践申请表.doc

附件2:郑州工商学院2026年暑期教师专业实践人员汇总表.xls

附件3:郑州工商学院教师专业实践鉴定表.doc

附件4:郑州工商学院青年教师实践成果材料格式模板.docx


教师发展中心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