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暑期青年教师专业实践成果鉴定及汇报会组织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9-17  作者: 来源:教师发展中心  浏览量:7

各教学单位:

根据《青年教师专业实践工作管理规定》(校人〔2021〕23号)文件要求,结合《关于开展2026年暑假青年教师专业实践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就开展2026年暑期青年教师专业实践成果鉴定及汇报会组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对象

参加2026年暑假青年教师专业实践并通过资格审核的教师。

二、成果认定要求

教师须在2026年7月7日—8月7日或8月1日—8月31日两个时间段中选择1个完成规定时间的专业实践,实践成果应真实反映实践过程与成效。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一)完成1份调研报告(3000—5000字),包含企业概况、岗位设置、岗位人才规格要求、技术需求等内容,需附实践期间照片2—3张(每张附50字左右文字描述)。

(二)同时取得以下(但不仅限于)形式的成果至少1项,均需体现该次专业实践收获:

1.收集、整理形成相关专业的教学案例(不少于5个);

2.参与企业技术改造及科研攻关项目的相关材料;

3.该次专业实践的收获在承担课程的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中的体现材料;

4.该次专业实践的收获在承担课程的教案中的体现材料;

5.开发完成承担课程所需的各种配套数字化教学资源的体现材料。

6.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未完成规定的实践成果或抽查发现无故不在岗的,按不合格处理。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双师双能素质认定、任务分派、岗位评聘等的依据。

三、汇报会组织安排

(一)院部汇报会

各教学院部须在2026年9月25日前组织完成本单位暑期专业实践成果汇报会,具体要求如下:

汇报人员:参加2026年暑期专业实践的教师。

汇报形式:采用“PPT演示+现场讲解”方式,每位教师汇报时长控制在6—8分钟。汇报内容应围绕企业实践经历与收获、实践成果向教学资源转化情况、对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的启发等方面展开,重点凸显实践反哺教学的成效。

评审要求:院部组成考核组,采取查阅材料、听取汇报等形式,结合教师实践期间表现进行综合评价赋分,填写考核意见。

(二)校级汇报推荐

各院部在院部汇报会基础上,择优推荐1-2人参加校级汇报。被推荐教师须在院部汇报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汇报PPT电子版发送至教师发展中心OA邮箱,文件以“院部+姓名+校级汇报PPT”命名。

四、材料报送

(一)个人提交材料

参加暑期专业实践的教师须整理实践材料,向所在教学院部提交以下初审材料:

《郑州工商学院教师专业实践申请表》(附件1)一份,双面打印;《郑州工商学院教师专业实践鉴定表》(附件2)一式2份,双面打印;青年教师专业实践成果材料(附件3),按模板格式撰写,含调研报告及至少1项其他成果形式。

(二)院部汇总报送

各教学院部完成考核后,于2026年9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统一报送:

纸质材料:上述个人材料收齐后交至行政楼401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

电子材料:以“院部+2026年暑期实践材料”命名打包,发送至教师发展中心OA邮箱。电子版材料包括本单位鉴定材料汇总表(附件4);推荐参加校级汇报的教师名单及汇报PPT;院部汇报会组织情况简要说明(含时间、地点、参加人数、汇报掠影等)。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审核把关。各教学单位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教师提交的鉴定材料进行全面审核与总体把控,确保材料真实、完整、规范。严禁谎报、虚报,一经查实不予认定,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二)做好总结汇报。各院部应认真组织汇报会,确保汇报质量。汇报会结束后,按要求择优推荐参加校级汇报。校级汇报会面向全校展示优秀实践成果,推动实践成果向教学资源的有效转化。

(三)注重成果转化。各院部应引导教师将专业实践成果切实应用于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鼓励探索专业实践的多种成果形式,推动产科教融合协同育人。

六、注意事项

青年教师专业实践是提升教师教学水平的有效途径,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有力措施,各单位应贯彻落实青年教师专业实践成果鉴定工作,积极组织,认真考核。申报人员须对本人填报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将不予认定。

附件1:郑州工商学院教师专业实践申请表.doc

附件2:郑州工商学院教师专业实践鉴定表.doc

附件3:郑州工商学院青年教师实践成果材料格式模板.docx

附件4:2026年暑期青年教师专业实践鉴定材料汇总表.xls


教师发展中心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