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年教师专业实践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日期:2021-12-20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1

青年教师专业实践工作管理规定

为有效实施学校青年教师实践能力提升工程,加快提升青年教师专业实践能力,建设一支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为建设办学特色鲜明河南一流国内知名的高水平应用型民办大学提供保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实施范围

45岁以下承担我校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

二、实施项目

(一)参加校外专业实践

属于上述范围的教师,到本专业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与从事专业相关的其他企业(与专业相关的岗位)考察观摩、理论宣讲技能培训、跟岗实习、顶岗实践、在企业兼职或任职、参与产品技术研发等。专业实践锻炼一般在寒暑假期间进行。

(二)参加校内专业实践

属于上述范围的教师,参加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参加实验实训课程建设或项目开发。

三、实施内容

1.重点学习掌握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发展趋势、前沿技术研发、关键技能应用等领域,以及企业的生产产品或服务、组织方式、技术装备、工艺流程、岗位(工种)职责、操作规范、技能要求、用人标准、管理制度、企业文化、应用技术需求等内容,推进企业实践成果向教学资源转化,结合实践改进教学方法和途径;同时充分发挥学校人才和智力优势,帮企业解决技术难题,优化生产方案,拓展发展思路,搭建科研平台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并积极推动校企合作和产学研深度融合

2.掌握本专业实践课程教学理念、内容(项目)、方法、手段,指导学生进行实验项目操作,掌握一定的实验技术研究开发能力。

四、审批程序

教师本人填写《郑州工商学院教师专业实践申请表》(附件1)提出申请,所在教研室主任同意院部审核由院部汇总统计后统一报教师发展中心,学校审批通过后实施。

五、日常管理

1.教师参加专业实践期间,应定期向所在院部汇报情况;各院部应加强指导,严格要求,定期检查;教师发展中心不定期抽查。

2.教师参加专业实践期间,凡因病、因事请假的,须按专业实践单位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并以短信、微信或电子邮件形式告知所在部门单位及学校教师发展中心

3.凡发现无故不在岗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六、成果要求

教师参加专业实践,需撰写完成1份包含企业概况、岗位设置、岗位人才规格要求、技术需求等方面的调研报报告力求简明扼要,字数原则上3000-5000字之间。)同时取得以下但不仅限于以下形式的成果至少1项(均需体现该次专业实践收获,鼓励探索教师专业实践的多种成果形式:

1.收集、整理形成相关专业的教学案例(不少于5个)。

2.参与企业技术改造及科研攻关项目相关材料

3.该次专业实践的收获在承担课程的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中的体现材料

4.该次专业实践的收获在承担课程的教案中的体现材料。

5.开发完成承担课程所需的各种配套数字化教学资源的体现材料

七、考核及应用

1.教师参加专业实践后进行个人总结、汇报交流成果、接受以院部为主组织进行的专项考核。

2.教师填写纸质版《郑州工商学院教师专业实践鉴定表》(附件2,式2份),连同成果材料一起提交所在院部。

3.院部组成考核组,采取查阅材料。听取汇报等形式,结合其期间表现进行综合评价赋分,填写考核意见。

4.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未完成规定的实践成果或抽查发现无故不在岗的,按不合格处理。

5.考核结作为教师双师双能素质认定、任务分派、岗位评聘等的依据。

6.为交流共享,院部可以组织专门的成果汇报会,组织其他教师听取成果汇报,汇报教师制作PPT等进行汇报展示。

7.考核结束后,由院部统一提交纸质版《郑州工商学院教师专业实践鉴定表》1份至教师发展中心,存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

八、期间待遇

1.工资待遇:教师寒暑假参加专业实践的,视同正常出勤并计发工资。

2.交通补贴:教师寒暑假参加专业实践的,给予交通补贴150元/月。

3.生活补贴:教师寒暑假参加专业实践的,给予生活补贴200元/月。

4.专业实践期间抽,无故不在岗1次,按旷工1天处理;无故不在岗累计2次,取消本次专业实践工作所有待遇

九、其他

1.教师、院部、专业实践单位等要通力合作,共同制订具体的专业实践方案,明确专业实践目的、内容和预期成果,作为具体实施和考核的依据。

2.教师应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专业实践单位的规章制度。

3.教师在参加专业实践的同时,要利用自身优势以及学校的有利条件积极为行业企业服务,参与企业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同时为毕业生实习和就业创造机会和条件。

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