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教师教学发展培训师的通知
日期:2022-10-12  作者: 来源:  浏览量:7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文件精神,提升师资队伍建设水平,教师发展中心现面向各单位选聘专家学者、骨干教师组建教师教学发展培训师团队。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1.组织项目开展,促进教师发展。针对不同学科、不同职业阶段教师发展需求,担任教学理念、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模式、教学学术、课程思政等教师发展专题的研究、开发和主讲工作。组织开展教学改革和教师发展研讨交流,引导教师适时更新教学理念、深入教改教研,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质量。

2.发挥带头作用,担当示范典型。坚持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以点带面、整体推进,通过学校及二级教学单位教师发展活动、教师教学经验交流及教师教学咨询服务,促进先进教育教学理念与方法的传播应用,激励带动新教师快速融入,促进教师队伍能力素质的整体提升。

3.贡献智库力量,推进教学改革。把握国内外高等教育政策和改革发展趋势,对不同学科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进行系统调研,研究改革与发展问题,为学校制定相关政策文件提供咨询与指导性建议。

4.推进课程思政,探索方法路径。探索学校“大党建”“大思政”框架下的人才培养新范式,准确把握各专业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给出思政教育有机融入专业课程教学全过程的方法建议。总结课程思政建设创新模式,推动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二、选聘条件

1.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熟悉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

2.从事一线教学和教师发展研究,热心教学改革,教学效果较好,原则上应担任专任教师五年以上且具有讲师(含)以上职称,学术技术带头人、优秀教师、教学名师、青年教师教学质量奖等荣誉获得者和教学工程项目负责人优先。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具有志愿服务精神,有时间精力承担教师发展工作。

三、组织管理

1.选聘坚持民主公开原则,个人自愿申请和教学单位推荐相结合,教师发展中心根据工作需要择优聘任。各教学单位推荐人数不低于3人。

2.教师教学发展培训师聘期三年,由学校颁发聘书。培训师队伍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不断优化充实。

3.根据研究兴趣和专长,每位教师教学培训师每年至少参加2次教师教学发展相关培训活动。

四、保障支持

1.学校建立培训师师资库,提供必要的设施、设备和活动场所,支持和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学校每年组织培训师参与国内外先进教师发展项目,鼓励支持培训师通过学习申请,取得相应培训资质证书。

3.对于较好履职的培训师,依据专任教师年度考核实施意见相关规定,给予教学服务项目的加分支持。

4.培训师参与教师教学发展培训产生的劳务费用等按照《培训会议类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请各单位于10月22日前,将《郑州工商学院教师教学发展培训师申请表》(附件1)、《郑州工商学院教师教学发展培训师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至教师发展中心孙光亚OA邮箱,院部负责人签章的纸质版送至行政楼106教师发展中心。

附件1:郑州工商学院教师教学发展培训师申请表.docx

附件2:郑州工商学院教师教学发展培训师汇总表.xlsx

                               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