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暑期新聘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7-20  作者: 来源:人事处  浏览量:72

各部门、各单位: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新时代高校教师专业发展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本科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切实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培训工作,提高教师队伍建设水平,结合实际需求,现将2023年度暑期新聘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升师德师风素养、创新教育教学理念、增强教育教学能力、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提高教书育人本领为重点,努力为学校专任教师队伍建设把好入口关,为青年教师站稳讲台打牢职业基础,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供师资保障,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夯实根基。

二、培训时间

(一)校级培训:

1.集中培训2023年7月24日-7月28日(第一批),第二批时间待定;

2.线上培训2023年8月7日-8月31日,线上培训单独

发布学习通知。

(二)院级培训:2023年8月14日-8月18日。

三、培训对象

自2023年以来新入职且尚未取得岗前培训结业证书的专任教师。已具备高校教师序列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国培示范性项目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教师可以不参加本次岗前培训。

四、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分校院两级开展,主要围绕“高等教育理论与职业发展”、“教学理念与技能”、“信息技术与运用”、“课程思政理论与实践”四个模块进行。

(一)校级培训

校级培训以集中培训和网上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专题讲授为基础,结合教学观摩与技能训练等形式开展培训。学校将聘请校内外教育教学领域专家或者利用在线课程资源,围绕培训内容,以讲座、报告、观摩示范等形式开展,重点是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引导,创新教育理念,夯实教育教学理论知识,提升教育素养。共120个学时,主要采取线上、线下,集中、分散相结合的培训形式,由学校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实施,课程安排见附件1。

(二)院级培训

各院部要合理制定培训方案,组织形式多样的教学实践、教学研讨、教学指导、磨课评课、教学展示等活动,重点结合专业特点,提高新聘教师教学实践能力,强化过程管理,做好教师的技能实践考核工作。

五、培训考核

学校及院部将对参训教师的学习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校级培训与院级培训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者颁发“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任一环节考核不合格者,须重新参加相应培训。集中培训环节由教师发展中心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出勤率、学习心得笔记、技能训练成效、网课课程结业证书等;技能训练环节,根据各院部培训方案,由各院部给出综合考核成绩

考核内容

考核指标

考核权重

考核要求

校级培训

培训出勤率

25%

培训各环节采取实时考勤制度,无故缺勤1次视为不合格,迟到或早退累计3次以上为不合格。

学习心得笔记

25%

由教师发展中心组织收取及检查,学习心得笔记如发现抄袭或严重敷衍视为不合格。

课时完成率

25%

由教师发展中心统计课时完成情况,如未按期完成规定课时,视为不合格。

院级培训

技能训练

25%

技能训练根据各院部培训方案,由各院部给出综合考核成绩,分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

六、材料报送

1.请各院部本单位培训方案于85日前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OA公共邮箱。

2.请各院部将新聘教师校级集中培训笔记和心得体会、线上培训课程心得体会于9月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OA公共邮箱,详细报送材料清单另行通知。

七、培训要求

(一)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是提升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国家、我省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是新入职教师步入职业生涯的必要环节,新入职教师必须参加。

(二)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将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作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基础环节和重要举措,建立健全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管理制度,严格考核制度。确保参训教师按要求、高质量完成培训任务。

(三)集中培训期间严格考勤制度。原则上不允许请假,不得迟到早退。

(四)本批培训按院部进行分组,由院部从新聘教师中指定负责人1名,负责人姓名721中午12:00前报至教师发展中心孙光亚老师。第一批参训教师721中午12:00前全部加入微信。第二批参训教师待通知。

附件:1.2023年度暑期新聘教师岗前培训课程安排.docx

         2.《2023年暑期新聘教师岗前培训教师名单》(单独发送)

 

 

  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