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育人育才青年教师培训工程基础培训阶段的考核通知
日期:2023-12-26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08

各单位:

为落实《“育人育才青年教师培训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6年)》文件,我校于2023年10月开始实施育人育才青年教师培训工程基础培训,现决定对本学期参加育人育才专项培训的教师进行考核,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未取得高校系列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

二、考核内容

学校及院部将对参训教师的学习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一)校级考核

校级培训由教师发展中心进行考核,重点考核校级基础培训的出勤率、学习心得笔记等内容。

(二)院级考核

1.院级基础培训主要考核参加培训教师的出勤率、学习笔记、违纪情况等(见附件1),并组织参训教师统一进行教学展示,以此检验培训成效,最终对每个参加基础培训的学员给出“优秀”“合格”“不合格”的综合评价。考核结论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者颁发“基础培训结业证书”。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任职资格、奖惩等方面的依据。

2.学院根据本单位“育人育才青培工程”基础培训阶段的培训情况做出工作总结(模板见附件2)。

三、材料报送

各学院将培训学员考核表(见附件1)、基础培训工作总结(附件2)于1月11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命名为“院部+培训学员考核表”发送至教师发展中心公共OA邮箱。

四、注意事项

教师培训考核结果与人事考核关联,并作为期末考核、续聘、评优评先、职级晋升等工作的重要参考。同时学期末,根据各教学单位的开展次数、实施效果及教师考核的综合结果,对各院部及其负责人考核排名,结果与单位年度考核及个人的人事考核关联。

附件1 教师培训考核表.docx

附件2 基础培训工作总结.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