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双师双能型”教师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6-19  作者: 来源:教师发展中心  浏览量:16

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根据《郑州工商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教师〔2023〕1号)文件规定,为提高我校教师实践创新能力和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水平,造就一支教学水平高、实践创新能力强的“双师双能型”师资队伍,现就2025年“双师双能型”教师申报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详见《郑州工商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教师〔2023〕1号)(附件1)。

二、申报范围

已经取得高校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高校讲师及以上职称)且尚未认证过“双师双能型”的教师(已参加过分级认定的教师无需再次申请)。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条件者填写《郑州工商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合并为一人一个PDF文档,以“部门+姓名”形式命名),于6月23日交所在院部审核。

2.教学院(部)初审。教学院(部)对申请人的申请表及提交的支撑材料进行初审,6月25日下午16:00点前以院部为单位将电子版(认定申请表按照院部+教师姓名以PDF格式上报,汇总表以EXCEL格式上报)压缩发至教师发展中心公共OA邮箱。纸质版《郑州工商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申请表》(附件2)及《郑州工商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3)于9月15日前送至行政楼401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

3.审核认定。9月20日前,相关职能部门对院(部)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认定。

4.审批公布。完成审核认定后公示并发文公布。

四、注意事项

申报人应按照《郑州工商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中的条件,在A、B、C三档级别中,选择最符合自身条件的一个级别,按照就高原则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1:关于修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3:郑州工商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申报人员汇总表.xls

附件2:郑州工商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申请表.docx


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