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教师参加2026年度“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系列线上师资培训的通知
日期:2026-10-28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3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6年度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系列师资培训的通知》(教高函〔2026〕630号)文件精神,为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部署,全面提升我校教师人工智能教学素养,推动人工智能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建强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现组织开展本次线上师资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工作人员,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教学干事和全体专任教师。

二、培训内容

邀请教学名师、一流课程负责人、人工智能领域专家开展系统性培训,内容涵盖人工智能通识教育、“人工智能+专业教育”、大模型在教学中的应用、人工智能理论与实践研究、人工智能伦理风险防范、人工智能赋能实验教学改革等,培训体系覆盖从宏观政策解读到实操技能学习全环节。

三、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采用“未来教师专项+学科专项(文科专项、理工科专项、农科专项、医科专项)+实验教学专项”三大专项(六小组别)线上学习模式,参训学员通过“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平台”完成至少16门课程学习并通过测试,即可获得培训证书。

四、培训时间及要求

本次培训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办,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等单位承办。即日起参训学员可登录“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平台”(https://aigc.enetedu.com/),填写完整报名信息后,于2026年11月30日(星期一)前完成学习与测试,可获得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颁发的培训证书。培训证书于2026年12月31日(星期四)前可由参训学员在平台自行导出。

(一)素养测评。参训学员在平台完成未来教师素养测评。

(二)课程学习。参训学员需完成以下三个专项的课程学习。

未来教师专项学习。系统依据测评结果,从“未来教师专项”学习模块中智能推送3门适配课程,参训学员完成3门课程学习。

学科专项学习。参训学员结合自身所属学科选择对应学科专项(文科专项、理工科专项、农科专项、医科专项,四选一),完成10门课程学习。

实验教学专项学习。参训学员可在“实验教学专项”学习模块中结合自身需求完成至少3门课程学习。

(三)线上测试。参训学员完成各阶段课程学习后,参加测试考核,测试合格即可。

(四)获取培训证书。参训学员完成相关信息核实,可在平台生成培训证书。

参训学员也可额外选学其他学科组别课程,完成所选学科的课程学习,还可额外获得所选学科培训证书。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宣传动员。各教学单位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全体教师,组织相关人员报名参训,教师登录平台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

(二)强化过程管理。各教学单位做好参训教师学习提醒,跟踪教师学习进度;教师发展中心做好全校参训情况统筹。

(三)注重成果转化。参训教师要立足自身课程教学实际,把培训所学的人工智能教学理念、工具方法,应用到课程建设、课堂教学、实验实训、教学改革实践当中。各单位鼓励教师交流培训心得,推动培训成果落地见效。

六、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教育部高等教育司010-66096925

课程学习与报名咨询: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

010-58582601    010-58581831    010-58582285

010-58582587    010-58581632    010-58556357


教师发展中心   

202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