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根据《郑州工商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教师〔2023〕1号)文件规定,为提高我校教师实践创新能力和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水平,造就一支教学水平高、实践创新能力强的“双师双能型”师资队伍,现就2024年“双师双能型”教师申报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详见《郑州工商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教师〔2023〕1号)(附件1)。
二、申报范围
已经取得高校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高校讲师及以上职称)且尚未认证过“双师双能型”的教师(已参加过分级认定的教师无需再次申请)。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条件者填写《郑州工商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合并为一人一个PDF文档,以“部门+姓名”形式命名),于6月17日交所在院部审核。
2.教学院(部)初审。教学院(部)对申请人的申请表及提交的支撑材料进行初审,6月19日中午16:00点前以院部为单位将纸质版《郑州工商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申请表》(附件2)及《郑州工商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3)报教师发展中心,同时电子版(认定申请表按照院部+教师姓名以PDF格式上报,汇总表以EXCEL格式上报)压缩发至教师发展中心公共OA邮箱。
3.审核认定。9月15日前,相关职能部门对院(部)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认定。
4.审批公布。完成审核认定后公示并发文公布。
四、注意事项
申报人应按照《郑州工商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中的条件,在A、B、C三档级别中,选择最符合自身条件的一个级别,按照就高原则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1.附件1 关于修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2.附件2 郑州工商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申请表.docx
3.附件3 郑州工商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申报人员汇总表.xls
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