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高校教师人工智能应用全员培训的通知
日期:2025-11-25  作者: 来源:  浏览量:88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工智能的重要论述,深入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推进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提升教师人工智能素养,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本科高校教师人工智能应用全员培训的通知》教高函〔2025〕273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教师人工智能应用全员培训。具体培训实施方案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全员性、系统化培训,帮助教师深入掌握人工智能技术发展脉络与应用现状,熟练运用人工智能基本原理与功能特性,探索其在教育教学、科研创新、行政管理中的多元应用场景,提升人工智能工具实践应用能力,推动实现教师教育理念更新、教学方法创新、科研模式优化、管理效率升,全面助力构建“人工智能+高等教育”深度融合新生态。

二、培训对象

全体在职教职工,分层分类实施:

一线教学教师(含实验教师、实验员)、科研人员、各学院院长、副院长、专业负责人:全员参训(≥60学时)

教学管理人员、教师发展中心及行政教辅人员:定向参训(20学时)

三、培训时间

2025年11月25日-2025年12月20日

四、培训内容

培训主要围绕“人工智能基础理论”、“主流大模型功能介绍及操作”、“人工智能教学辅助应用实践”“人工智能赋能高校科研”“人工智能办公辅助”“人工智能伦理与安全规范”六个模块开展。

五、培训形式

(一)校级培训

培训以集中培训和网上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专题讲授为基础,结合教学观摩与技能训练等形式开展培训。学校将聘请校内外人工智能应用领域专家或者利用在线课程资源,围绕培训内容,以讲座、报告、课堂示范等形式开展,重点帮助教师掌握人工智能基础理论及主流工具(DeepSeek、知识图谱等)操作技能,提升教学、科研、管理场景应用能力。教学科研干人员培训共60个学时,行政教辅人员培训共20学时,由学校教师发展中心组织实施。培训通过超星研修平台开展,课程分必修和选修。教学科研人员线上研修为必修课50学时+选修课10学时,具体课程清单见附件1;行政教辅人员线上研修为必修课10学时+选修课10学时,具体课程清单见附件2。

(二)学院实践

由各学院组织实施,聚焦学科特色,强化管理过程,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培训期间同步开展“AI+教学创新”活动,鼓励参训教师结合培训所学,开展基于AI的课程设计、教学方法创新实践等。参训教师需在12月20日培训结束后向学院提交一份AI教学设计方案,学院要对优秀成果进行宣传推广,促进教师之间的学习借鉴,进一步深化培训成果。

六、培训考核

学校将对参训教师的学习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任一环节考核不合格者,须重新参加相应培训。培训由教师发展中心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出勤率、网课课程结业证书、学院实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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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材料报送

请各院部将网课结业证书、优秀教学设计方案、《人工智能应用培训学院考核结果汇总表》于12月23日前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OA公共邮箱。

八、组织保障

(一)提高重视程度。人工智能应用培训是提升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提高重视程度,积极动员,组织本单位教师积极参加培训,确保参训人员按要求、高质量完成培训任务。

(二)强化考核激励。学校人工智能应用培训项目将纳入继续教育学时管理,教师完成规定的培训课程学习、参与交流讨论、提交实践成果等,经考核合格后,认定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对在培训过程中表现优秀、学习成果突出的教师进行表彰与奖励。

附件1.教学科研人员线上研修课程.docx

附件2.行政教辅人员线上研修课程.docx

附件3.学院实践考核结果汇总表.docx


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11月25日